林強、葉俊慶、柯智豪、胡至欣《光種音子》

林強(右)與陳柏光在日內瓦演出電腦音樂影像作品「光種音子」,內容充滿變幻不同的植物意象。(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攝 2007年9月15日)https://www.cna.com.tw/culture/article/20180127w004

作者權轉移:以P2P網路拓樸探測網路集體創作結構的權力移轉

作者/林欣怡

2-2.音樂自由軟體運動[6]:以林強〈光種音子〉為例

2007年應國美館之邀,林強與葉俊慶、柯智豪、胡至欣共同完成〈光種音子〉,作品理念始於日本江本勝醫學博士的波動理論

世間萬物都處在波動的狀態中,各自擁有一定的波長和固定的頻率。不僅人們周圍的物體呈波動狀態,就連各種文字、聲音、圖像,以及人們的心理變化和情感活動也呈現為一種波動狀態。善良的本性造就美麗的語言﹔邪惡的本性產生醜陋的語言[7]

林強相信一個簡單的善念是一個心識種子,在因緣聚和成熟狀態下便有機會發芽。〈光種音子〉便是打造一個平台,邀請觀眾起行善念種,作品形式包括音樂、網路與互動程式、電腦影像三部分。胡至欣的植物版畫進入電腦成為數位影像,佐以林強的音樂,葉俊慶擬造的靜謐安適空間,由柯智豪撰寫互動程式做遠端控制,當觀眾透過電腦寫下一句祝福的話,話語就會以如同螢火蟲小光點的形態呈現在館內牆上,與電腦影像、音樂遍虛空界,慢慢消逝。

除了現場互動,〈光種音子〉也透過網路做呈現,任何瀏覽者都可以在不同的遠端上網寫下善語,種下光種音子。隨著留言數的增加,植物的生長也會改變,相生相滅。四個不同領域的創作者、觀眾的集體參與共同打造〈光種音子〉相規以善、和而不同,如同多種不同的音軌協調地並行。

〈光種音子〉同年在瑞士 Elefanten-Mixtur、巴黎Le Divan du Monde展出,由林強與VJ柏光共同表演,主要以音樂視覺為主。2008年受新加坡華藝節邀請與另一組團隊進行不同的呈現方式。此次〈光種音子〉加入現場裝置等更多元素。與創作共享、自由軟體運動概念相呼應,〈光種音子〉從最原始的核心程式「善念」,逐步由不同團隊組合的工程師、創作者、表演者等增添新的程式碼,如同不斷修改程式般,〈光種音子〉也有很多個版本。不同的工程師團隊雖有不同的撰寫方式,但核心程式不變。也因為逐次的衍生,善念因此擴張傳遞共享。我們或許可以這樣理解,Goodwill is the best freeware,善念是最好的自由軟體。

〈光種音子〉版本演進包括:

(1) Lightening Music Seeds

2007.10 / 台灣國美館 2007 Asian Art Biennial / 跨平台影音媒體互動裝置、感應器、WebCam、投影機、電腦網路 / 林強(音樂) + 葉俊慶 (空間規劃) + 柯智豪(程式撰寫) + 胡至欣 (版畫)

(2) Lightening Music Seeds

2007.09 / 瑞士 Elefanten-Mixtur、巴黎Le Divan du Monde / 音樂影像表演 /林強(音樂) + VJ柏光(影像視覺)

(3) Sound Seed Project

2008.02 / 新加坡 / 加上具體種子、塑料容器等裝置 / 林強(音樂)+ 余思行(電腦影音互動設計)+ 黃雯蕾(電腦影像)+ 林瑋翎(裝置造景)+  林菀雯(燈光設計)

2005年11月,林強在某前輩公祭場合遇到朱約信,當時他給林強一張由基督徒歌手合錄的〈搖滾主耶穌〉專輯,這也是首張華語商業CC專輯。朱約信在推廣的理念為「創用CC(Creative Commons)」,他是台灣第一個使用這種理念發行音樂專輯的人,目前已經製作了超過五張創用CC專輯。中研院資訊科學所副研究員莊庭瑞邀請朱約信與林強等音樂創作者,共同推廣創用CC,基於對創用「取之於公用之於公」的理念贊同,林強自此使用創作共享為自己作品的授權方式,同時與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解約,且將自己創作的音樂放在網站上開放網友線上聆聽,或留言取得原始音樂檔,目前已有不少創作者將自己recreate的音樂再寄回給林強分享,交換意見。

「許多創作者受惠於公領域文字、音符、影像等..前人的智慧與文化共有資產,我認為必須回饋感謝,創用CC部分著作權的釋出讓許多創意自由流通,共生共榮。」林強強調的,不是「授權方式」本身,而是不訴諸利益、相規以善、主動反饋的積極意願。

創用CC的概念,進一步在〈筆電傳承計畫〉中實踐。林強買了一台EeePC,使用Linux作業系統,灌入音樂自由軟體,進行第一階段創作。接著他將這一台EeePC交給另一位自由軟體創作者李駿,在同一台電腦上創作,電腦裡的資源共享,如此以相同的模式續傳交遞,過程同步拍攝成紀錄影片。如同Linus 核心之父Torvalds將自己撰寫的Linux程式釋出到FTP上分享,讓世界各地的軟體工程師不斷修改一樣,所有程式開放自由心證。自由軟體運動建立在眾人的共同貢獻上,林強不斷強調的「取之於公用之於公」同樣體現Open source精神;而原始程式因著不同的創作者衍生流變,釋放、混融、再創、傳遞,一切唯心所現,唯識所變。

2-3.小結

網路藝術作品的共同體質之一為「互動」,互動形式因著作品不同的議題所欲,給予不同的互動指令。上述三件作品互動結構為:創作者建構中心平台,預設了互動路徑,參與者完成創造行為。藝術作品具備一核心理念,參與者的互動路徑為中心點與節點的單路徑雙向運動,目的是共同完成或垂直性擴張作品的核心美學。星狀拓樸因結構的單點對單點雙向互動性,中心位置明顯,參與者如同被邀請進入有著明確規則的遊戲,參與的動作也意味著對遊戲規則與目的認同,在這樣的前提下,參與者自身對作品詮釋的擴張性變數少、較為單一且可預測。

〈電傳花園〉與〈一百萬個心跳〉作品趨向為連線社會(虛擬社群)裡的小社區,參與者對作品互動的內涵有著共同的了解與目的,彼此之間互通有無、互補建構,發展出的穩定、變異性較低的人際關係模式,但也意味著集體合作對中心認同的趨向性,能夠加速作品的完成度。〈光種音子〉雖然有著變異性較低的特點,卻因著作品自身的「唯一」的操作互動,運作出星狀拓樸快速巨大的擴散性,以簡馭繁增殖「善念」。〈筆電傳承計畫〉同樣也是基於理念的擴張,傳遞其作品核心概念。P2P雖然具備著去中心化特質,也可因不同的結構互動建構不同的中心性。前者傾向「人人為(ㄨㄟˋ)藝術家」眾人的合作是為了作品的完成;後者則是「藝術家為(ㄨㄟˋ)人人」,藝術家為群眾建構生活經驗的藝術平台。

註腳

註6,自由軟體是指將程式原始碼公開,且允許任何人使用、複製、研究、修改、甚至出售牟利的軟體。此概念由 Richard M. Stallman提出。所謂的「自由」指的是允許使用、拷貝、授與、研究、修飾乃至改進軟體的權利。因此自由軟體並非反商業軟體,販售自由軟體是完全合法,而且是受到鼓勵的。

註7,江本勝,醫學博士,IHM研究所所長,IHM國際波動之友會長。自1994年起在冷室中以高速  攝影的方式來拍攝和觀察水結晶,結果發現水具有複製、記憶、感受和傳達信息的能力。其代表作〈水知道答案〉出版後引起了世界性的轟動,喚起了人們對「愛」與「感激」的珍惜與讚美,充分證明了潛意識的神奇力量。引自http://www.asianartbiennial.org/artist_body/lim.htm

摘引文章出處

《網路社會通訊》,第81期,2009年10月15號,網站 https://www.nhu.edu.tw/~society/e-j/81/81-07.htm

展出記錄

2007 「食飽未?-2007亞洲藝術雙年展」,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

參考資料

關鍵雲

林強、《光種音子》、跨平台影音媒體互動裝置、網路互動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