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科技藝術平台的關鍵時刻 – 對國藝會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的期許
摘錄自:賴香伶(2008),建構科技藝術平台的關鍵時刻 – 對國藝會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的期許,科光幻影•對話之外:第三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頁12-15。台北: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假設我們將人類文明的演進視為一部科技技術發展史,十八世紀60年代因蒸氣機的發明創造了巨大的生產力,肇始第一次科技革命;十九世紀中電力技術的發現使得社會生產力又有驚人的突破,再次為科技文明開啟新頁,從此機器和速度似乎等同於進步與未來。二十世紀標榜著媒體與能源控制的科技洪流洶湧快速,不僅引發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領域的巨大變革,也影響了人類生活和思考方式,揭示出持續高速變動發展的時代特質。
二十世紀美術史可說是一部重新觀看現實世界以及預測想望末來世界的動態紀錄,貫穿其中的便是辯証、顛覆以及實驗的精神,而將新科技融入藝術創作也是明顯的時代趨勢之一。二、三零年代藝術家即已致力於探討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課題。例如未來派對於科技的崇拜,蘇俄構成主義嘗試將藝術、生活以及科技結合,藉以開發新的藝術形式,包浩斯運動將此企圖作更具體化的呈現。個人藝術家如馬歇•杜象 (Mercel Duchamp)、約翰 •凱吉((ohn Cage)以及安迪 •天荷(Andy Warhol) 等人則以藝術回應科技文明的發展,Gyorgy Kepes 在MIT創設The Center for Advanced Visual Studies 所戮力推動的藝術和科技的整合也是此一脈絡的延續。將新科技融入藝術創作的動機呈現出藝術家對於科技文明的好奇,以及探研週遭物質、社會環境發展的積極意願。隨著二十世紀中期電腦的發明至80年代的日漸普及,以至於90年代網際網路的形成,許多藝術家熱衷於探討新的科技技術如電腦、錄像、機械或動力等如何為藝術創作所運用,為當代藝術拓展出嶄新的創作美學。進入本世紀,科技藝術己然發展成為當代藝術的主流,反映了技術對於藝術創作的深遠影響。科技藝術高度的媒體性,具有無可取代的溝通以及傳達能力,而其持續的變動性更超越了人類所熟悉的生存經驗,顛覆了對於薮術環境的既定認知。
在西方的思想文化中,科技和藝術其實是緊密相連的。曾長時間推動科技和藝術合作的美國媒體藝術工作者瑞奇 •歌德(Rich•Gold)在討論藝術、科學、工程和設計時,曾以「深奥的」(esoteric)與「應用的」(applied)分別比擬藝術/科學與設計/工程;並藉「美」與「真實」描述藝術和科學的本質。究竟什麼是「科技藝術」?對於這項從上世紀末至今作為當代藝術主流之一的藝術形式,有關其定義的提間從未間歇。許多直接或間接應用科技的新媒體藝術常以不同的類型名稱出現,它們其實代表了具有差異性的立論觀點和創作淵源。例如「電腦藝術」或「數位藝術,強調了創作處理過程的作用;「媒體藝術」或「新媒體藝術」令人聯想到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關於媒體影響資訊的觀點;「科技藝術」則強調科學與藝術兩個領域之間結合的可能性,而其運用到科學技術的本質,同時也似乎象徵著一種對於末來和實驗的期待。媒體藝術評論人斯圖爾特 •布蘭德 (Stewart Brand)曾觀察到「新媒體的創生具有[…]極大可能性一或許正在創造一個媒介,或許正在創造創生。」(Creating in new media always has [•J deeper possibilty. You might be creating a medium itself. You might be creating creating.)
在台灣近十年來科技藝術已作為一種創作類别之通稱,所指涉的形式包羅萬象。大凡以「數位」或「光電」相關的技術作為創作媒材者,幾乎皆被納入「科技藝術」的旗幟之下。科技藝術的創作和概念進入台灣緣於80年代中期公立美術館展覽的引介,當時國內深耕其中的創作者並不多。若將過去十年視為科技藝術在台灣的推展期,實不為過。台灣擁有密集且優異的高科技和電子產業,產業的長期支持和扶植對於台灣科技藝術的蓬勃發展扮演著至為關鍵性的角色。因為到了90年代末科技藝術才在民間企業基金會的發起之下,獲得正式計劃性的推動。如1999年底宏基企業成立宏碁數位藝術中心,次年即與文建會合作興辦第一屆「數位藝術紀Art Future」活動,得到當代藝術圈的熱烈迴響。雖然該活動在興辦數屆後因故中斷,然而活動期間引介許多重要的國際科技藝術創作來台,並且開啟了對於科技藝術之創作研發和產業應用的探討。而另一支持科技藝術發展不遺餘力的國巨電子企業亦於2002年開始,結合亞洲文化協會(Asian Culture Council)的資源和網絡,創辦「國巨科技藝術創作獎」,多年來積極扶植該領域的年輕創作新血卓然有成。許多位目前活躍於國際舞台上的台灣年輕科技藝術作者,皆曾是國巨創作獎的得主。而該基金會多年來亦持續支持科技藝術相關類別中較具實驗性質的硏究和發表計劃,如聲音藝術,互動藝術等等,給予有心從事該領域創作者專業知能的補充。
另一以大規模政策性推動科技藝術發展的「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乃由三家科技相關企業,宏碁企業、光寶企業以及邱再興文教基金會,結合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共同發起贊助,自2004年啟動至今獲得了許多藝術創作者的熱烈迴響。此項專案為國內首次結合政府和民間企業資源,挹注相對基金扶植科技藝術的創作。除了提供資金之外,更難能可貴的是此項專案也整合北中南美術館資源,為創作者提供發表新作的舞台。在各方的努力與資源整合之下,「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已由單純的創作贊助擴展至成果分享以及教育推廣等更多層次的活動概念。四年卓然有成的專案至今不僅協助十七位藝術家的實踐創作理想,專案執行過程中亦培育了相關藝術領域展覽執行人才,更藉由極富創意的教育活動引導觀眾由淺入深一窺科技藝術的堂奥。
回顧三屆 「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得獎作品,大致可以窺見三種創作方向和企圖,它們也相當程度地呈現出台灣科技藝術創作與發展的幾個值得觀察的脈絡。首先是科技作為一種創作媒介或工具,為新的創作實驗提供實踐的可能性。在這裡強調的是科技媒體本身的應用性質,以及其再開發性。因此,對於技術的運用和掌握關係著作品的呈現效果。例如林書民的《內功》、黃心健《記憶的標本一故事巢個展》(第一屆),林俊廷《消失的時態一實遊虛境創作計畫》(第二屆)以及林昆穎《音磁》(第三屆)等。這些創作的完成需要倚重來自於專業技術團隊的支援,例如工研院創意中心與林書民的合作,黄心健的故事巢以及林俊廷的青鳥工作室等等。其次是將科技視為一個「他者」,藉以反照出對於當代社經文化下人類生存狀態的思考。例如王俊傑《微生物學協會一狀態計畫ll》(第一屆)、林其蔚《卡夫卡機器》(第二屆)以及曾鈺涓 《誰》(第三屆)等。
此外,對於科技媒體本質美學的探討也是一項值得觀察的創作發展方向。無論是針對科技媒體本身如何顛覆人類對於時間與空間認知的探研;或是針對科技媒體作為溝通平台的「資訊性」,如何轉化而為創造意義,開發新價值的「知識性」等議題的討論。例如張博智《浮體計畫》、林俊廷《消失的時態一實遊虛境創作計畫》(第二屆)以及盧詩韻《末來烏托邦城市日誌》(第三屆)等。
林志明教授在「新媒體藝術之 "新"」一文中,曾就科技媒體藝術的創作概念提出 「語言 – 介面 – 文化」以及「工具 – 媒介 – 轉碼」的觀察。「語言 – 介面 – 文化」的脈絡討論科技媒體作為一種新的溝通語彙,它如何被表達、傅輸、呈現而與文化相連。因此藝術家不僅致力探究科技媒體的基本語言在藝術創作上的使用,也進而反向觀察其在文化、美學層面產生的新意涵如何成為藝術創作討論的議題。而另一脈絡「工具 – 媒介 – 轉碼」,則致力於開發科技媒體在其為大家所普遍認知的實用性「工具」身分之外,所蘊含的「媒介」本質身分。此面向的開拓促使藝術家重新觀看創作與技術的關係,並發掘在跳脱「媒材,和「工具」的既定認知後所縮造的創作美學如何被轉化新作,與觀眾建立新的互動關係。此二脈絡對於科技藝術創作的精要分析,在在說明了科技藝術實乃為科學和藝術跨界整合的最佳例證,更是技術和創意之閒充滿挑戰性的應用實踐。
連續三年在國藝會藝企平台的組織之下,政府資源和企業力量作為科技藝術的推手,「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已成為國內年輕藝術家踴躍參與的指標性專案。在台灣已推展近十年的科技藝術創作似乎已進入穩定發展的階段,針對該領域末來發展的討論方興未艾。我們觀察到這幾年國內的討論大多集中在對於「研發」和「應用」兩端的重視:前者注重如何在科技藝術創作環境中建立研發機制;後者則關切科技或媒體藝術的應用性未來以及產業化的價值。換言之,在科技藝術的領域中,「研發」與「應用」如何能和「創作」作緊密結合,形成一個完整的運作平台,規劃可行的常態性群體合作機制,實為刻不容綬的要務。類似將「研發」、「應用」和「創作」鼎足發展的平台機制在國外已發展多年,其重要的核心業務之一便是對於新技術如何應用於藝術創作的探索。例如奥地利林茲的電子藝術節和末來實驗室致力於「藝術、技術、社會」面向的探索,荷蘭鹿特丹的V2動態藝術中心以「科技 – 科技,媒體 – 社會」作為研發的主軸等。由於科技藝術仰賴不同領域專業的緊密合作,創作往往需藉由群體工作的方式完成,這其中包括藝術家、研究者、科技工程人員以及企業等,而合作也往往能激發出令人驚喜的創意成果。
作為政府挹注資金所成立的公法人,國藝會多年來掌握其對於國內藝文生態發展現況,以專案獎補助計畫展現其推動藝文發展的積極使命和宏觀視野。「科技藝術創作發表專案」即為一項成功的例證。現值本專案第一階段實施即將圓滿收成之際,同時亦為藝術生態啟動科技藝術平台建構重要時機。期待國藝會能適時回應當下生態需求,洞察未來發展遠景,將目前針對創作發表的補助擴及研發和應用等面向,鼓勵藝術和科技跨界的有效合作。例如積極鼓勵藝術和科技產業人才交流,運用或開發如信息、傳播、生物科技等等異業科技技術之創作合作;支持能夠提供科技藝術跨界合作的多面向深度討論價值之計畫;贊助有助於建構國際平台網絡資源的專業人員培訓、實驗室駐村交流、和相關的研討講座等活動。並藉由藝企平台的資源邀請有心耕耘科技文化的民間企業持續參與支持,必將為科技藝術的未來發展開啟更寬廣的面向。
參考資料
Kluver, Billy. “Artists, Engineers, and Collaboration”, Culture on the Brink, Ideologies of Technology. Dia Center for the Arts. Discussion in Contemporary Culture, No. 9. Seattle: Bay Press. 1994
Naimark, Michael., “Truth, Beauty, Freedom, and Money: Technology Based Art and Dynamics of Sustainabilitu,” Keonardo Journal, 2003.
林志明著,「新媒體藝術之『新』」,發表於2004國劇科技藝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2004。
關鍵雲:科光幻影•對話之外、林昆穎、曾鈺涓、吳達坤、陳志建、盧詩韻




